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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如何赔偿

  来源:www.jugaols.com

2016年枣庄市某地针对某村实施搬迁,制定了搬迁补偿安置的意见,但却未给予张先生合法的安置,并且于2017年1月由某镇政府带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强制拆除了张先生的房屋。

张先生经其他被拆迁户介绍找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我方多方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齐全的情形下于2017年初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几经波折,经过更换主审法官,张先生本人去世案件中止,后由其子女继承诉权等终于在2018年12月5日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某镇人民政府强行拆除张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委托人儿子张先生给我们发来了这样一则信息:

房屋作为老百姓安家立命的之所,在被强制拆除后必然悲痛不已,但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问题切勿因此过于生气。在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后续针对本案我方也提起了国家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在考虑到本案具体征收的背景后确认的赔偿原则为不得低于根据征收过程中所能得到的一切安置补偿待遇(本来当地征收部门是不给予安置的),同时考虑被拆后多年未获得补偿安置的情形也应当给予赔偿,搬迁奖励及过渡费等项目也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