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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时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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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纠纷是征地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况,出现这一情况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走法律途径,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征用土地需要有合法项目、合理的征用手续,一切依照程序走,并且应当给予被征人合理的补偿费用,支付方式限定为先补偿、再征用,以确保农户的权益,违反该原则的均属于违法行为。作为被征人也可以选择拒签征地补偿协议,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另外要说明的一点是,关于补偿费用方面是没有具体数额的,因为各个地区都有差异,主要与被征用地所处的位置有很大关系,这是由市县批准征订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