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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屋补偿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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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国家政府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这样的话是会有相应的补偿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屋补偿有什么依据?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1、根据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2、根据房屋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
  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屋补偿的具体依据,不同的土地性质赔偿是不同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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